上期提到,疫情令「村屋」成交量增加,引發更多準買家關注村屋市場。有朋友問筆者:到底村屋和丁屋有甚麼分別?
丁屋可以說是村屋,但村屋卻不一定是丁屋。丁屋跟村屋從概念上的分別,主要取決於該建築物坐落於甚麼類型的土地。正如麵粉有高筋、中筋及低筋,不同種類的麵粉可做出不同包點,而可建屋的新界土地也分為舊批地、新批地、政府地及私家地等。不同種類的新界土地建成不同種類的村屋,將會影響該村屋是否需要補地價。要了解上述問題,先要明白可建屋的新界土地種類。
可建屋的新界土地大致可分為四大類,第一是「舊屋地」,一般是指根據1905年批出的集體政府租契內的某些地段,其用途註明是屋地的,一般也非位於傳統屋邨範圍之內。在重建之前,當事人必須向地政處申請一份「重建批准書」。這類舊屋重建的村屋,因為無限制買賣轉讓條款,因此不需補地價。
5年後出售 不需補地價
第二是「舊批地」,一般是指政府在1905年後,在新界各區的理民府(即現在的地政處)以拍賣方式出售的土地,一般會限制樓層不多於兩層,這類舊批地的「村屋」也不需要補地價;第三是「新批地」,一般是指政府在60年代後,以獨立合約方式向合資格的新界原居民男丁批出新界官地,批地合約會註明一系列嚴格的限制買賣轉讓條款,這類政府官地的丁屋是必須補地價才可出售或轉讓。
第四是「私家農地」,一般是指政府批准新界農地業主在其私人農地範圍內興建村屋,而該農地必須在村界範圍內,申請者必須是符合資格的男丁。這類私家地的丁屋如果在地政處發出滿意紙五年內出售,仍需要按照持有年期的比例補地價,也即是逐年遞減補地價的比率。但滿五年後才出售,則不需補地價。
總結而言,村屋和丁屋的分別可透過地契文件分辨出來,由於一般市民難以分辨上述情況,因此建議準買家還是委託專業地產代理更為穩妥。
撰文 : 謝順禮 總會榮譽主席謝順禮博士
欄名 : 專家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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