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立法會最大黨民建聯高調促請政府引用《土地收回條例》,以釋放更多新界農地,目的非常明確,就是用以興建公營房屋,希望達到公屋三年上樓政策的目標。到底此策略是否真的可行?
過往特首曾表明堅拒引用《土地收回條例》以興建公營房屋,主要原因是不想被本來的土地持有者提出司法覆核。一旦進入司法覆核程序,政府收地程序將會因快得慢,最後得不償失。
其實筆者過往曾經跟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開會,會上曾提出政府應該引用《土地收回條例》以增加土地,但事實上這條條例也並非萬能,當中存在一定限制,例如收回土地之後不可以經過整合規劃再賣給發展商。
有助平息風波 提升特首民望
在目前香港如此特殊的政局環境下,發展商為避免向公眾暴露其自私自利、只為一己利益,又或真的想向公眾展示願意犧牲部分私人利益以符合全港公眾利益,例如最近有發展商罕有地向政府捐出300萬呎農地用作興建公屋或過渡性房屋,所以在目前特殊情況下,如政府真的引用《土地收回條例》,發展商是有機會作出較大的讓步。
不過筆者認為單靠發展商犧牲並不足夠,香港政府更需要盡早落實推行明日大嶼計劃,因為政府只要保證未來有大量土地供應,便可以增加跟發展商在《土地收回條例》及公私營合作模式的談判籌碼。
無論如何,引用《土地收回條例》向私人業主收地,始終都需要漫長時間,如果遇上司法覆核,更隨時需要十年八載的時間,未能解決燃眉之急。因此愈來愈多市民提議應該全面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剩下來的140公頃土地,當中既不涉及私人土地,也不會引致司法覆核,更重要是收回土地的所需時間一定快捷得多。若然政府真的全面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以興建公屋,對平息反修例風波及提升特首民望肯定有所幫助,希望政府可以慎重考慮。
撰文 : 謝順禮 – 總會榮譽主席謝順禮博士經濟日報專欄
欄名 : 專家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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