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大嶼是「明日大罪」?
特區政府「明日大嶼」計劃勢在必行,有立法會議員卻將之讀成「明日大『罪』」(「嶼」別音),到底這項填海計劃,是否真的「罪」大惡極?
上屆以梁振英為首的特區政府一直大力遏抑樓市,現任政府終於能夠一錘定音,特首林鄭月娥於施政報告前更特意上京爭取中央支持。
有說明日大嶼一旦超支,預算肯定不止5,000億元,甚至可能將庫房積蓄一洗而盡。5,000億元乍聽之下數字的確驚人,不過如果將金額按20年攤分,政府每年只需支付約二、三百億元;而且當日後填海完成,政府將有大量土地持續發售給發展商,抵銷過往支出之餘,更成為其中一項庫房主要收入。
倡私人會所遷人工島 騰出土地
關於庫房收入,筆者有一項提議。不少人批評早前政府提出的「點心紙」很多提案都不被接納,其中一項「收回私人遊樂場」方案更是得到廣大市民認同,可惜卻在整個施政報告中「被消失」。筆者提議,可以把本來的「將私人會所搬到郊野公園」的建議,轉為「將私人會所搬到人工島」。目前於港九新界的私人會所(共佔地408公頃)均有契約年期,不是一下子「說收便收」,如此一來正好配合人工島需要長達20年的興建期,政府將有充裕時間跟私人會所持份者洽談磋商,將私人會所逐步搬到人工島。
如此一來,香港島、九龍及新界地區便能騰出大量珍貴土地,而這些土地的地積比率大部分都有6至10倍,因此政府可作更多方面的土地規劃,不管是私人樓宇、居屋及公屋都有了更彈性的選擇,當住宅單位供應量提高,樓價必定能夠降低。而將私人會所土地收回再進行拍賣,政府也能夠增加庫房收入,填補興建人工島的龐大支出。事實上,從歷史角度來看,深圳的前海、澳門的橫琴也是填海而來。(待續)
謝順禮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主席
2018/10/29經濟日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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