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條例落後 阻善用土地資源
時間: 2020-03-16 (Mon) 590
鄭啟文認為,政府如果有心解決青年人上車問題,可以考慮修例容許這批工廠區酒店拆散後只可售予本港青年人作自住用,惟酒店東主必須找到酒店營運者肯負責酒店設備的法律責任。其實在外國如英美等地將酒店房間出售相當普遍,當酒店房間持有人不住該房間時,酒店營運者可以將該酒店房間出租予另一人,然後將所收租金與酒店房間持有人對分,作為投資用。
可惜香港城市規劃一向不傾向將酒店房間佈置變作住宅,酒店房間申請批則時規定不可以有廚房,香港法例又不准酒店客人住酒店超過一個月。若政府能夠放寬規定,他相信,「總會比叫青年人花3萬元一呎,只能買到一間只有100多方呎的納米樓為好,亦可即時解決房屋供應不足問題。」
補貼旅客可刺激來港消費
長遠而言,他建議政府於疫情過後,應仿照當年SARS時,向每位訪港外國旅客補貼500至1,000元來刺激本港旅遊和零售業。他又建議,政府應向中央爭取更多個人遊來港的城市數目。他稱,「全國共有600個城市,上海的地方同樣好細,卻沒有限制其他內地城市居民到訪,香港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反而只客許49個城市居民可以來港,為何要有此限制?」
轉載自《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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