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逾513公頃土地 1.5倍地積可起16萬單位
香港土地供應緊張,有逾20萬人住在環境惡劣的劏房內,政府委任的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還在研究怎樣管制租金等,好讓他們不那麼容易被無良業主加租及逼遷,但對於加快上樓,既無幫助也沒作用。不過,發展局昨日表示,將檢討「濕地緩衝區」的規劃指引,當中可作建屋發展的逾513公頃土地,或可進一步放寬密度,加快房屋供應,當局目標在今年內提出建議。業界人士指,按目前1.5倍地積比率計,513公頃土地可建16萬個450至500方呎單位。
新界西北有一片佔地逾千公頃的土地因被劃作「濕地緩衝區」(WBA),作為后海灣濕地的屏障,土地發展潛力幾近被凍結,一般地積比率只容許0.2至0.4倍,雖然城規會近年按個別情況曾放寬至1.5至3倍,但這對市場來說,其對增加房屋供應只屬杯水車薪。今後情況或有改變,發展局昨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明確提到會檢討「濕地緩衝區」的規劃指引,目標在今年內提出建議,或能成為解決中短期土地供應的一劑猛藥。
城規一直按情況作考慮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昨日向政府提問,會否縮小濕地緩衝區的範圍,以及政府會否考慮把緩衝區內的住宅地積比率調高,並透過誘因鼓勵發展商活化緩衝區內的魚塘,使發展與保育之間取得平衡。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其後以書面回覆,強調「濕地緩衝區」的本質是為緩衝發展對「濕地保育區」內濕地的負面干擾,但並非禁止發展。其內有超過四成(即約513公頃)土地在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劃作可作住宅發展的土地用途地帶,地積比率限制主要為0.2至0.4倍之間,土地業主能透過城規會申請放寬地積比率,城規會一直按個別規劃申請的情況作出考慮。
3倍地積可建32萬單位
黃偉綸指,目前部分涉及現有發展的地帶及已獲批規劃許可的發展,地積比率其實達1.5倍至3倍之間。翻查資料,近年位於濕地緩衝區內的新發展,不少的地積比率其實已高過一般容許的0.2至0.4倍,好像新地東成里項目、政府出售之天水圍濕地公園官地,以及同心村過渡性房屋等,其地積比率約1.5倍至2.15倍之間,反映政府有彈性處理不同情況。
有業內人士指,按黃偉綸所指約513公頃可作建屋發展計,以平均1.5倍地積比率,可以提供約8,283萬方呎樓面,即約16萬個450至500方呎單位。如果提高至3倍地積比率,更可建32萬個單位。面對房屋供應中短期跟不上進度,這片土地能成為「及時雨」。
黃偉綸:檢討規劃指引
黃偉綸透露,基於不斷改變的規劃情況及社會需要,政府會在平衡保育與增加房屋土地供應的前提下,檢討有關「濕地緩衝區」的規劃指引。
他表示,行政長官在2020年施政報告提出,擴闊由發展局統籌的「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的工作範圍,以便更全面地檢視政府和私人項目的發展審批程序,以及理順各個政策局之間與發展相關的規定。有關檢討「濕地緩衝區」的工作正是在這框架下進行,政府的目標是在今年內為應否及如何修訂規劃指引提出建議。
轉載自《文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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