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新聞報導說「明日大嶼」的人工島研究合約終於獲批予奧雅納工程顧問,看到內容「研究預計於42個月內完成」,我不禁苦笑,香港的土地供應還要看42個月(3年半)後再有很初步的時間表嗎?急民所急,增加短期供應,可以快完成的尤其是無業權糾紛的郊野公園邊陲地帶是更加重要,有一些環保人士提出他們覺得心目中很堅厚的數字,認為政府未來十年正建造316000個公屋房屋單位,其中101300個單位(包括70500個公屋單位或綠置居單位和30800個資助出售單位)在第一個5年內完成,剩下的三分二應該會在第2個5年內完成,數字最誠實?恐怕要正確解讀才可以這樣說,我們看看數字,裡面包括一些根據運房局《長遠房屋策略》報告這31.6萬伙單位的開發土地,其實是包括了元朗南發展計劃(首批居民入伙的時間是2028年)、小蠔灣發展計劃(首批居民入伙的時間是2030年) 、古洞北及粉嶺北發展計劃(首批居民入伙的時間是2025至2026年)和洪水橋發展計劃(首批居民入伙的時間是2024年)等等。看到這些數字,我們會發覺主要兌現的時間不是在第二個5年,而是在第三個5年或者以上,對整個供應量來說其實是遠遠不足的。
我們再由另一個角度來說,縱使31.6萬個公營住宅單位在未來10年真的奇蹟地完成,我想說每年供應只是3.16萬伙,對比九十年代,我們沒有那麼多人口,沒有那麼多需求,沒有那麼多不同的外來人口,我們當時每年是供應4.2萬伙公營房屋(1985/86至1995/96財年),最近10年的公營房屋供應平均每年是1.4萬伙(2011/12至2020/21財年),供應恆常不足持續十多年其實是不斷累積令到供應需求不足,我們竟然倒過來說已足夠?大家負責任一點,所有土地都應該開發,責無旁貸,這點才是屬於下一代,甚至是下一代再下一代的福祉,任何人阻止土地發展只是製造香港內部矛盾,出發點是否好我不評論,但結果一定是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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